English

儿子死在迪厅谁之过

2000-09-07 来源:生活时报 记者 邓婷 通讯员 毛力 矫扬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9月6日讯今天,朝阳法院双桥人民法庭公开审理了今年上半年发生在北京捷捷滚石娱乐有限公司的一起凶杀案件。

据死者母亲张某陈述:儿子晋军今年26岁,是北京青年宫影剧院一名音响师,今年元月17日晚和朋友一起去滚石迪厅娱乐。18日凌晨1点多去厕所时被害。据一起去的朋友说:“从晋军去厕所到发现他倒在血泊中不过10分钟左右,那时晋军已昏迷不醒。”据滚石保安经理说:“是一名清洁女工发现迪厅厕所旁躺着一个人。在朋友强烈要求下,滚石把晋军送到了朝阳医院,后终因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检验鉴定证明显示,晋军脑部被钝器击伤致死,可以断定是被害。张某认为,儿子是在滚石出的事,依据相关法律滚石理应承担赔偿责任。张某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死亡赔偿金共计人民币20万元。”

迪厅答辩称:晋军的死并不是因为迪厅的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所以他们对此事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